员工持股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在遵循公正、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甲方是该公司的股东,投资金额,持有该公司____%股份,因甲方个人原因,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该公司的名义持股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该公司的股份实际是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所有权和分红权益属甲方所有,即甲方是该公司____%股权的实际出资人,甲方以隐名股东身份,通过乙方享有该公司股东权利、享有全部投资收益。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代表甲方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
2、代甲方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乙方表决权的行使应当在开会前征求甲方意见)、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章程授予该公司股东的其他权利。
3、按照甲方要求和授权将全部或部分代持的股份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该公司股权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享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收取、转让、质押、赠与等)。
2、在乙方代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利转移到自己或者甲方指定的任意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的相关法律程序,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且无条件同意和接收。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甲方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列入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和遗产继承范围,更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送股、配股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收取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交给甲方。有关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该公司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复印给甲方。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代为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当甲方愿意还原为公司股东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将代为持有的股权过户到甲方名下,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5、甲方如转让乙方代持的股份,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委托代持股费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期间,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的,另行赔偿全部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在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时,甲方有权按照投资比例对该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2、乙方自愿承诺给予甲方每日流水查看权以及总投资金额流向使用权;若甲方的查看权得不到履行,则甲方可以要求退股,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的投资金额。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员工持股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年2月1日起,至年1月31日止,共计2年。
二、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万元为总资产(包括:品牌、装修费、租金、广告费、设备等费用),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95股,乙方占5股。
四、分红:
①每季度末的最后一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5%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入股时间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两年后,公司退还员工股本,并决定是否需要再接受员工入股。
B、如果两年之内入股员工离职或店面关闭,公司退还入股员工股本,终止其股东身份!
六、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经双方签字保存。
七、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相同领域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投资经营相同类型产品;
③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持股协议书 篇3
本协议由以下转让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在签署:

(转让方) 姓名 :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
(受让方)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____
联系电话:
邮箱 :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一间在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数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载于其注册证书。
2. 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受聘于 公司担任 职务,为经该公司 管理层 审核确认符合该公司认购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资格的高级职员。
3. 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
4. 本次股份转让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规定进行的股份转让交易。
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股份转让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该公司 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 甲方拟出售的股份连同其附有或应计之所有权利一同转让。
3、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 /收款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 保证
1、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该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份未被任何有权机关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份。
2、 该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 乙方承认该公司章程、组织大纲以及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并且保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履行职务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
1、 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后3日内通知该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2、 该公司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记载于股份登记册时即为本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之完成。
3、 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之职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享有该公司职务股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职务股股东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股份的强制回购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担任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范围由该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则丧失职务股股东身份,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章规定购入并持有的职务股(即该公司 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应当由甲方强制回购。
第五条、 回购价格按照乙方职务终止时公司上月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甲方应当于乙方职务终止时后 30日内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购价款。若乙方或其继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向甲方受领股份回购价款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可以将股份回购价款提存至该公司,提存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股份回购交易的完成
(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乙方职务终止时,甲方有权通知该公司董事会,由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于30日内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即将甲方姓名作为所回购股份的持有人(股东)记载于股份登记册上。
上述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为本协议股权回购交易之完成。
(二) 乙方及其继承人与甲方之间有关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争议不影响该公司及董事会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三)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公司董事会仅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作为乙方职务终止事实的确认标准,排除其他一切争议。
第七条、 乙方在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1、 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任期届满未连任的;
2、 乙方辞去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3、 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免去乙方所担任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4、 乙方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
5、 乙方退休的;
6、 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 1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任期届满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 2、3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终止;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则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有本条第一款第 4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双方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 5、6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法定手续办理之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辞职通知、免职通知、职务终止协议、退休证明及死亡证明、法院判决及裁定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一方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日万分之四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税、费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对半分摊。
第十一条、 修改与放弃
1、 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2、 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时,此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之权利;如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确有被某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
3、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讼争应由 地人民法院受理(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四条、 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交该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缔约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